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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国防(3)
2010-10-14 国防教育办公室  本站原创

第三节 国防建设

国防的基本内容是国防建设和国防斗争。国防建设是指为国家安全利益需要,提高国防能力而进行的各方面的建设(《中国军事百科全书》军事学术I卷第149页)。

国防建设包括精神建设和物质建设两个方面。

现时国防建设的内容主要有:武装力量建设;战场建设;边防、海防、空防和人防建设;战略物资准备;国防动员;国防工业建设;国防科技研究;对国民进行国防教育;开展国防体育;国防法规建设;后备力量建设;军事科学和军事理论研究;国家战略战术研究以及与国防相关的其他行业等方面的建设。

国防斗争是指为了国家的安全和经济利益,反抗外来侵略,支持正义事业斗争,而采取的以军事为主,包括政治的、经济的、外交的等方面的行动。一个国家以高技术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强弱,将直接关系到国防斗争的效果。

 

一、国防体制

国防体制是国家防卫机构的设置、管理权限划分以及领导体系的制度。是国家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体制既互相联系又相对独立。(《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第二卷170——17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防体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1982年宪法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军事统帅机构。

(资料:中央军委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1925年10月,党中央决定建立中央军事运动委员会,同年12月改称中央军事部。1926年底,改称中央军事委员会。1949年初,改称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军委逐步过渡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的军事统帅机构。1949年10月19日,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一管辖和指挥人民解放军及其他武装力量。1982年起,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均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设一个机构,组成人员和对军队的领导职能完全一致,但是在中国共产党内和在国家机构内同时具有双重地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总部机关、军兵种领导机关、军区领导机关,是根据战略方针、作战任务、军队的现代化程度和国家的行政区划等因素设置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总部机关,设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

总参谋部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工作机关,是全国武装力量军事工作的领导机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总司令部,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军事建设和组织指挥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行动。

总政治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领导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在党中央、中央军委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全军党的工作和组织政治工作。

总后勤部是中央军委的后勤机关,中央军委通过总后勤部领导全军的后勤工作。

总装备部是中央军委的科技开发研究和部队现代化装备的综合部。其基本任务是:负责我军武器装备现代化的研制、开发和猎装。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兵种领导机关和军区领导机关有海军领导机关、空军领导机关、第二炮兵领导机关、各大军区领导机关。

1997年3月14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二、国防建设成就

新中国成立后,结束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落后的国防,开始了建设无产阶级领导的属于人民的国防新纪元。半个世纪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下,中国国防建设由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步完善。强大的国防保卫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的安定生活,目前正向现代化国防迈进。

(一)建立和进一步完善了军事理论

1.制定了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

2.军事科学理论研究不断加强

3.军队院校建设有了一定的规模

(二)建设了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长期革命战争中建立起来的人民武装力量,进行了长达22年的革命战争,边打仗边建设。新中国成立后,这支军队从新的历史条件出发,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已由单一的军种发展成为具有一定核打击力量的诸军兵种的合成军队,成为新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

(三)建立了较完善的国防工业体系

中国国防工业是在物质、技术力量十分落后的基础上,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而发展起来的。

1964年10月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

1966年10月进行了导弹核武器试验;

1967年6月第一颗氢弹爆炸成功;

1970年4月成功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

1975年掌握了卫星回收技术;

1980年中国向南太平洋发射远程运载火箭成功;

1981年用一枚火箭发射三颗卫星成功;

1982年成功地进行了潜艇水下发射火箭的试验。

2003年10月15日,中国第一艘载人飞船“神舟”五号成功进行了首次载人航天飞行。

“两弹一星”和“神舟”飞船的研制发射成功,使中国成为了世界上掌握核技术和空间技术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具有了一定的核反击能力和威慑能力,国防力量极大增强。

(四)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国防动员体制

首先,建立了强有力的国防动员机构。

其次,储备了一定的国防后备力量和物资。

第三,不断完善国防工程和民防工程建设

(五)进一步完善了国防法规

依法建军、依法建设国防,是国家实现国防现代化的重要保证。新中国成立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立法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国防法规和军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数千件。

纵观中国历代王朝兴盛衰落的历史,我们可以说,凡是注重国防建设和国防教育,崇尚武备,居安思危,民族就能团结和统一,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宁富强,经济蓬勃发展,反之,则民族分裂,外族侵扰,民不聊生以致最终国破家亡。

 

三、国防建设目标

中国国防建设的目标是,到建国100周年时,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与国家的国际地位相适应。国防建设的重点是:抓好常备军建设,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加强国防科技的研究,发展高技术和信息技术武器装备;完善国防潜力转化为国防实力的机制。国防现代化是中国国防建设的总目标。

(一)国防现代化的基本含义

国防现代化是指国防建设达到现代先进水平的目标(《中国军事大百科全书》第二卷171页)。

国防现代化是一个与世界各国相联系,相比较的相对概念。它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而存在,是对于特定的时间而言的历史发展过程,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1.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全面提高我军信息化条件下的防卫作战能力。适应国家根本利益的需要,坚持人民战争思想,提高综合国防力量。

   2.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3.坚持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实现国防科技、武器装备、国防人才、国防体制现代化。

   4.突出重点,以武装力量建设为主,全面提高国防建设的综合效益。

   5.遵循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把国防建设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发挥自身的优势,学习、引进和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技术。

   6.全国军民共同努力,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政、军、民通力合作,齐心协力地进行现代化的国防建设。

(三)国防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1.军事思想的现代化。

2.军队的现代化。

3.国防科研和国防工业体系的现代化。

4.国防法规体系和国防动员体系的现代化。

5.国防基础设施和战场建设的现代化。

 

四、国防政策

国防政策是国家进行国防建设和使用国防力量的准则。

是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的保证。

国防政策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中国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

中国的国防,是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保障。建立强大巩固的国防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

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的国防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维护国家安全统一,保障国家发展利益。

防备和抵抗侵略,确保国家领海、领空和边境不受侵犯。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防范和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人民解放军坚决履行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不断提高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确保能够在各种复杂形势下有效应对危机、维护和平,遏制战争、打赢战争。

(二)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使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进程与国家现代化进程相一致。全面加强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深化体制编制和政策制度调整改革,注重解决体制机制上制约军队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着力推进军事组织体制创新和军事管理创新,提高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效益。

(三)加强以信息化为主要标志的军队质量建设。

坚持以机械化为基础,以信息化为主导,推进信息化机械化复合发展,实现军队火力、突击力、机动能力、防护能力和信息能力整体提高。实施科技强军战略,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战斗力生成模式的转变。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培养大批适应军队信息化建设、胜任信息化条件下作战任务的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提高训练的科技含量,创新训练内容、方式和手段。

(四)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

立足于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着眼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需要,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创新发展人民战争的战略思想,坚持军事斗争与政治、经济、外交、文化、法律等各领域的斗争密切配合,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策略,主动预防、化解危机,遏制冲突和战争的爆发。逐步建立集中统一、结构合理、反应迅速、权威高效的现代国防动员体系。以联合作战为基本作战形式,发挥诸军兵种作战优长。

(五)坚持自卫防御的核战略。

中国的核战略贯彻国家的核政策和军事战略,根本目标是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始终奉行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无条件地承诺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中国坚持自卫反击和有限发展的原则,着眼于建设一支满足国家安全需要的精干有效的核力量。中国的核力量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直接指挥。中国发展核力量是极为克制的,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与任何国家进行核军备竞赛。

(六)营造有利于国家和平发展的安全环境。

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开展对外军事交往,发展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的军事合作关系。参与国际安全合作,加强与主要大国和周边国家的战略协作和磋商,开展双边或多边联合军事演习,推动建立公平、有效的集体安全机制和军事互信机制,共同防止冲突和战争。支持按照公正、合理、全面、均衡的原则,实现有效裁军和军备控制,反对核扩散,推进国际核裁军进程。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履行国际义务,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国际反恐合作和救灾行动,为维护世界和地区和平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五、武装力量建设

武装力量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的各种武装组织的总称,是国家或政治集团执行对内对外政策的暴力工具。

土地革命时期建立了主力红军、地方红军和赤卫军、少年先锋队相结合的人民武装力量。

抗日战争时期建立了主力军、地方军和民兵、自卫队相结合的人民武装力量。

解放战争时期建立了野战军、地方军和民兵相结合的人民武装力量。

1985年后,形成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相结合的武装力量。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部队编制体制正朝着更加科学合理,更能适应现代战争要求的方向发展,军政素质、武器装备和现代化训练的水平日益提高,火力、突击力、机动力、防护力、快速反应能力和指挥自动化能力获得很大加强,已经具备了核反击能力,并初步形成门类齐全、技术复杂的合成军队后勤联勤。

1.陆军

陆军是担负陆地作战任务的军种,既能独立作战,又能与海军、空军合同作战。陆军主要由步兵、装甲兵、炮兵、防空兵、陆军航空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等兵种及电子对抗兵、侦察兵、测绘兵等专业兵种组成。

(1)步兵

步兵的特点:其作战行动受地形、气象的影响较小,既能独立地遂行作战任务,又能在其他兵种的协同下作战。

步兵的任务:进攻时,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夺取被敌人占领的地区;防御时,大量杀伤和消耗敌人,顽强扼守阵地;必要时,还可进行特殊条件下作战。

(2)炮兵

炮兵的特点:具有强大的火力、较远的射程、良好的射击精度和较高的机动力。

炮兵的任务:地面炮兵主要歼灭、压制敌有生力量;破坏敌各种设施和通信、指挥所;摧毁、封锁敌后勤设施和交通要道;与敌空降兵作斗争等。高射炮兵主要与敌空中目标作斗争,保护我军空中安全。

(3)装甲兵

装甲兵陆军中的一支重要突击力量,被誉为“战场之王”。

装甲兵的特点:装甲兵是陆军的重要突击力量,具有快速的机动力、强大的火力和较好的防护力。

装甲兵的任务:突破防御,打开通路;配合步兵作战;扼守要点抗敌反冲击;封锁敌突破口,以及打击空降和担任伏击任务。

(4)工程兵

工程兵是以技术能力和战斗能力紧密结合,并与其他军兵种密切协同,保障部队隐蔽安全、稳定指挥,实施机动,破坏和限制敌人的机动的技术兵种。

工程兵的主要任务:构筑工事、伪装工程、保障我军机动和给水、破坏与限制敌军机动等。

(5)通信兵

担负军事通信任务的兵种。

通信兵的主要任务是保障我军通信畅通,干扰敌方通信,组织导航和观通。通信兵是我军的“顺风耳”和“千里眼”。

(6)防化兵

军队中担负防化保障与喷火、发烟任务的兵种。

防化兵的主要任务是实施核、化侦察和观测;实施喷火和纵火;发烟掩护部队行动以及实施化学反击等。

2.海军

海军是以舰艇部队为主体在海上作战的军种,具有水面、水下、空中单独作战的能力,又可与陆军、空军联合作战;还具有常规作战能力和战略核打击能力。

(资料: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的前身是1949年4月23日组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海军。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4月14日,在北京成立海军领导机关。1955年,成立东海舰队、南海舰队。1960年组建北海舰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由潜艇部队、水面舰艇部队、海军航空兵部队、海军岸防兵部队、海军陆战队及其他专业保障分队组成。

海军的任务:保卫海上安全和沿海重要目标;抗击敌登陆,对海面进行封锁。

(1)潜艇部队

潜艇部队是海军中遂行水下战斗任务的兵种,既能独立作战,也可与海军航空兵或水面舰艇部队协同作战。

潜艇部队具有隐蔽性好、突击威力大、续航自给能力强的优点,同时也存在水下观察距离近和联络不方便等缺陷。

潜艇部队由鱼雷潜艇部队、导弹潜艇部队、潜艇基地及其他专业保障分队组成。

潜艇部队的任务:消灭敌舰船;破坏敌海军岸上重要目标;进行侦察、反潜、布雷和巡逻等。

(2)水面舰艇部队

水面舰艇部队是海军中在水面遂行作战任务的兵种。水面舰艇部队由导弹艇部队、鱼雷艇部队、驱逐舰部队、护卫舰部队、扫雷舰部队、登陆舰部队及其他保障分队组成。

水面舰艇部队的主要任务:

战时,攻击敌方海上兵力和岸上目标;支援登陆和抗登陆作战;保护和破坏海上交通;进行海上封锁和反封锁作战;运送作战兵力与物资;参加夺取制海权和海洋制空权的斗争等。

平时,保卫海疆安全;根据国家政治、经济和外交政策,保护大陆架、专属经济区;保卫和参加海上科学试验与调查作业、开发海洋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3)海军航空兵

海军航空兵是海军进行空中突击的一个基本兵种,具有远程作战、高速机动和猛烈突击的能力,其战略轰炸机部队是国家战略袭击力量的一个组成部分。

海军航空兵由轰炸机部队、强击机部队、歼击机部队、反潜机部队、侦察机部队和各种保障分队组成。

海军航空兵的主要任务:夺取海洋战区和滨海战区制空权;歼灭敌空中、海上力量;攻击敌海上目标及海军重要目标;保护我海洋安全和海军各项任务的完成;执行核打击任务。

(4)海军岸防兵

海军岸防兵是海军中部署在沿海重要地段、岛屿,以火力遂行沿岸防御作战的兵种。

海军岸防兵由海岸炮兵部队和海岸导弹部队组成。

海军岸防兵的主要任务:保卫沿海主要地段安全,消灭敌舰船;封锁近海交通;支援海岸、岛屿部队作战。

(5)海军陆战队

海军陆战队是海军中担负渡海登陆作战任务的兵种。

海军陆战队具有机动性强、反应快和独立作战的特点。

海军陆战队由陆战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侦察兵等部、分队组成。

海军陆战队的主要任务:实施登陆,夺取和巩固登陆点和登陆场,海岸防御,还可担任如营救之类的特殊任务。

3.空军

空军是空、防部队合一的以航空兵为主体的军种,它是进行空中、空地、地空斗争,保卫祖国领空的基本力量。它既能协同陆军、海军作战,又能单独遂行空中战斗任务。

(资料:1949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正式成立。在朝鲜战场上,年轻的志愿军空军击落敌机330架,击伤敌机95架。在国土防空作战中,共击落美国和国民党空军入侵我大陆领空的各型飞机112架)

空军的任务:保卫祖国领空安全;争夺战区制空权;实施空中掩护;支援陆、海军作战;突击敌后方重要目标;实施电子对抗;担任空运、空救等。

空军实行空防合一的体制,由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空降兵以及通信、雷达、电子对抗、防化、技术侦察等组成。

4.第二炮兵

我军第二炮兵即战略导弹部队,也称地地战略导弹部队,直属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是实现积极防御战略方针的重要核打击力量。

第二炮兵核力量是防御性质的。

第二炮兵既可独立地行动,也可与海军、空军的战略核力量协调行动,对敌重要战略目标实施核反击。

第二炮兵由地地导弹部队、战役战术常规导弹部队及相应保障部(分)队组成。

第二炮兵的战略任务:平时发挥威慑作用和遏制敌人可能对中国发动的核战争;战时遏制常规战争升级为核战争,遏制核战争升级,实施核反击。

中国核战略的特点是:防御性、威慑性、报复性、有限性和有效性。

中国核战略的基本点是“威慑”和有限核“报复”。核威慑对维护中国的独立和安全是必要的;报复是被迫的,威慑的基础在于报复的能力,没有报复能力就起不到威慑的作用。

 

(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把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移交公安部门,同公安部门实行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警察统一组建而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中担负国内安全保卫任务的武装组织。隶属于国家公安系统。受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巩固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武警部队的任务:平时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种犯罪分子;保卫党政机关、重要目标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中国疆界安全,打击偷渡、越境分子;指导公民进行消防训练。战时,协同人民解放军保卫边防和海防,抗击敌人的入侵;参加城市防卫和保卫重要目标的战斗,组织对空防护;组织重要民用机场、车站、桥梁和隧道的防护;守卫重要的电台、工厂、仓库和科研设施等目标,掩护工业设施和人口疏散;打击敌特和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保护作战地区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等。

武警部队由内卫武警部队、边防武警部队、特种武警部队、消防武警部队以及交通、水电、黄金、森林警察部队组成。

 

(三)民兵

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兵役法》规定,民兵的主要任务是: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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