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 首页 >> 日常服务 >> 正文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流程
2020-04-05  
  1. 每年5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在线填写200字左右的《续贷声明》及续贷《申请表》。

  2. 提交《续贷声明》,等待学校老师审核通过。注: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县级资助中心可现场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续贷声明,并对学生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核通过。

  3. 导出并打印《申请表》,由借款学生本人或首贷时的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签字。注:无需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4. 《续贷申请》审核通过后,借款学生或申请首贷时的共同借款人任意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任意一方签字的《申请表》,前往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

  5. 提交回执单:借款学生尽快(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注:10月10日后无法录入回执。

温馨提示:续贷学生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相关信息。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左侧生源地助学贷款介绍中查看助学贷款范围。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2020 南华大学学生工作部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