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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华大学2020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0-10-09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要求,我校2020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为7568个,其中一等2616个,二等802个,三等4150个;船山学院2020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单列。为做好2020年我校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经学校认定、建档入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义务劳动、公益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我校今年秋季学期在籍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已建档入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等,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郑重提示:湘学助[2020]37号文件精神:

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都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

要保障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城镇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获得资助。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分为3档,其中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200元。

三、名额分配

学校助学金指标分配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各学院建档入库数据进行核算,指标分配分两步走,遵循“重点保障优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1)第一步:对核实认定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等特别困难等级的同学按照1:1比例分配了各学院的一等助学金指标;

2)第二步:将省发用于优先保障特别困难级别之后剩余的一等助学金指标以及所有的二等、三等助学金指标对其他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进行统筹分配,分别按照(指标数)÷(学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学院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计算公式,采取四舍五入法确定每个学院的各等级应评名额。

  四、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于10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南华大学2020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

2.学院评审

1)10月16日—20日,各班级、专业或年级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并上报学院审核,提交评定小结(格式参考附件四);

2)10月21—25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于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学院评审;

3)10月26—30日,学院公示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建议只公示姓名、学号和困难等级、拟受助等级,公示五个工作日),并将评审数据导入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4)11月2日上午12:00以前,学院将评审结果及评审材料上报学生资助中心;

3.学校审核

1)11月2日-6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并完成系统数据审核,整理评审材料;

2)11月9日召开评审会,报学校评审小组审核并确定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

3)11月10日—11月16日,在学校网站公示经校评定小组审批通过后的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务会审定,并按要求报送省教育厅,同时完成系统数据审核和上报工作。

五、材料报送(完成时间10月26日—11月2日

1.按《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省级导入模板》将数据导入省级系统,上报学生资助中心学生,从省级系统导出数据,制作《2020-2021学年度汇总表》,由学院评审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交学生资助中心;

2.由院评审小组撰写评审报告,包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名单公示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由学院党委书记或主管领导签字盖党委章上报资助中心;(可参考附件五)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要归类整理、装订成册(格式参考附件六),学生填写的助学金申请表(除签字外其余内容打印),学校盖章后由学院分年级整理成册、妥善保管、以兹查阅。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以院党委书记或主管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小组,严格遵循“重点保障优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按时、按质上报申报材料和数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收取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3.船山学院参照以上方案开展评审工作;评审材料自行整理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一:《南华大学2020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南华大学2020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单独发)

附件三: 省级资助平台学院帐户信息

附件四:《南华大学2020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小结》(参考模版)

附件五:《南华大学2020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学院评审报告》(要素要求)

附件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封面及目录(参考模板)

附件七:《2020-2021学年助学金汇总表》(excel表格,单独发)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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