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
为响应国家精准扶贫号召,帮助母校在校贫困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顺利完成学业,南华大学计算机学院长沙校友分会特设立“华星助学金”,现将本年度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规模及条件
1、资助对象:
南华大学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全日制本科在读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2、资助规模及名额分配:
甲等助学金12名,5000元/人(计算机学院10名,核科学技术学院2名);
乙等助学金16名,2500元/人(护理学院10名,核科学技术学院6名)。
共100000元/年。
3、申请资助条件:
参照《南华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南华政发〔2020〕16号)相关规定,“南华大学华星助学金”具体评定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家庭经济困难,个人生活勤俭,习惯良好;
(3)学习刻苦,学习能力强,参评学年各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全部及格;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5)具有感恩精神,毕业工作后积极回报母校,积极参与“南华大学华星助学金”的捐赠。
四、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
2.班主任、辅导员推荐;
3.各学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小组,对符合参评条件者进行评选,评审通过的名单院内公示3天;
4.学院评审小组撰写评审报告并上报;
5.学生工作部(处)召开部务会,对学院推荐参评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6.学生工作部(处)评定的受助学生的名单、材料同步送到南华大学计算机学院长沙校友分会,得到计算机学院长沙校友分会的认可后才给予公布和发放。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评审报告、学生申请表,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207房)。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12:00。
六、表彰与监督
1. 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由学校报送资助方核定后,通过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资助金。
2.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中止资助资格,并追回受助资金:
2.1 申报材料造假,故意隐瞒、虚报家庭经济情况,与评选资格、依据不符合者;
2.2 生活消费不节俭,被同学举报并经班班主任、辅导员核实者。
3.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反映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电话:0734-8281106。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8日
附件:
2020-2021学年南华大学第三届“华星助学金”申请表
学院: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级
专 业
学 号
政治面貌
民 族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学习情况
成绩平均分:
综测总分:
年级、专业成绩排名: (名次/总人数)
综测排名: (名次/总人数)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家庭经济情况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总人口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困难等级
高考后受资助情况
申
请
理
由
(不少于300字)
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人意见
学
院
意
见
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校
签名: (公章)
(此表请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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