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南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公示、学校复审等程序,拟确定8284名本科生(不含船山学院)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时要实事求是,告知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月23日
联系电话: 0734-8281106,0734-8282385
南华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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