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销有哪些基本要求?
1)确认自己在校参保:因为医保为提前缴纳,故当年医保应在上一年度缴纳(如:2024的医保在2023年9月份在学费里缴纳,以此类推); 若查询不到参保情况,请致电医保局(0734-8827348)报身份证查询。
2)确认自己当年额度是否用完(具体见2)。 3)准备好报销所需材料(具体见3)。
2、怎么判断自己当年的额度是否已用完?
1)医保政策规定:每人每年(按年结算,不是按学期)累计产生医疗费用(发票上金额)600元或小于600,按照实际金额的70%报销;超出600元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可报销,也就是最高可报600元的医疗费用(到账为600*70%=420元)。如果当年已经报销过一次或几次,累积门诊医疗费用报销420元,就不能再报销了。
2)报销不限次数,只限制当年报销总金额。
3、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身份证。
2)诊断证明原件、医生手写病历原件、电子病历任意之一,手写病历需医生签字。所有检查结果、处方笺等均不能作为诊断证明。
3)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正规发票上印有“财政票据监制章”字样;导诊单、缴费凭证、费用结算清单等都不是发票。
4、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
1)提前准备好所需的全部材料。
2)红湘校区:每单周周二上午、下午在医务所一楼108室排队,等待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雨母校区:每双周周二上午、下午在松霖大学生活动中心5楼一站式服务中心5号窗口。单、双周和校历同步。另外,法定节假日除外。
3)填写报账单(报销当天发放,填写要求见5)。
4)人工审核资料。 5)电脑录入系统。
6)电脑录入系统后,医务所审核完成,即可离开。7)财务处审核并发放资金(不需要学生去财务);一般一个月内财务处会打至学号对应的校园卡上,若后续报销金额未到账,请直接咨询财务处201室。
5、报账单填写要注意什么?
1)所有信息均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一定要工整、清楚、准确,不得涂改。若填写错误或不清晰将影响后续财务处资金发放。
2)医疗费总计为所有发票金额相加,带小数,一定要准确,若计算错误,财务会撤回;由于报销费用上限为600元的70%,如果有单张发票超过600元,可填单张发票的金额。
3)“可报销医药费”由工作人员填写,请勿自己填写。
6、哪些情况不能报销?
1)当年额度已用完。
2)体检(包括单独的核酸检测)和动物抓伤咬伤、所有疫苗、免疫抑制剂、白蛋白、血清等均不能报销(特殊情况:如在校实验课期间被实验动物抓伤或咬伤,需当场实验室老师提供证明,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3)整形美容(包括口腔正畸和矫正、整牙、点痣、洗牙等)不能报销。
4)资料准备不全。
5)有第三方责任的情况所发生的医疗费不能报销。
7、因为发热去医务室被送去医院怎么报销?
1)目前政策规定只有在校参保同学才能报销,流程和其他疾病一样。
2)发热同学需先前往医务室,由医生判断是否需要校外就医。
3)医生判断需校外就医且联系了医院救护车的同学,仍按正常额度报销(呼叫救护车发票可以报销)。
8、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由于医保是按年度结算,因此当年产生的费用最好在当年报销,但是考虑到学校放假等因素,医保报销会顺延三个月(即到次年3月底),即今年下半年产生的费用,可以在明年报销(使用的仍是今年的额度,只是报销的时间顺延)。
医保额度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吗?
不可以,医保结算为年度结算,即从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截止,不可顺延,不可累积。2024级新生整体参保,从入学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10、医保可以代办吗?
可以,准备好相关资料,可以由他人代办。
11、住院报销温馨提示
1)现医保系统已全面升级为全国医保系统,参保人员出院前在“湘医保”APP或小程序上进行异地就医报备后,出院时就可以通过提供身份证(省内)或社保卡(跨省、省内)进行异地联网结算。异地联网结算的优点:方便计算报销额度、减少垫资跑腿的负担。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会下降5%,但未进行异地就医报备、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异地就医人员支付比例会下降10%。(除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外,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2)衡阳市内的三级医院必须在医院结算,否则无法报销。衡阳市内的三级医院:南华附一、附二、南华医院、九二二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人民医院等。3)如遇无法报销情况,请当时联系0734-8827348,0734-8827962,以免影响待遇报销。4)特殊情况没有及时联网报销住院费用,请于每单周周二上午来医务所107室递交报销材料(医保局会派专员上门服务);或者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自行前往蒸湘区医保局(蒸湘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6号窗口)办理报销业务。衡阳市蒸湘区医保局电话(0734-8827348/8827349/8827350)。若电话未接,请多打几次!住院报销需提交资料:出院小结、入院记录、诊断证明、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意外伤害住院的需另交“病案首页”)。
南华大学学生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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