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期办理程序:
1、申请材料: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须学工办老师审核证明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学院公章)
展期申请表一份(从学工部网站下载填写)
2、办理程序:
本人(或委托人)持材料到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9月20日,仅应届毕业生可申
报,毕业后再考取研究生不可申请展期。
附件:贷款展期申请表
版权所有 @ 2020 南华大学学生工作部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