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年10月,长沙至善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勇于创新,顺利成长成才,在南华大学设立“至善德奖学金”,现将本年度“至善德奖学金”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南华大学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奖励规模及标准:
20名/年,5000元/人。
三、奖励条件:
符合《南华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南华政发〔2020〕16号)第二条关于学生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且未获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助人为乐;
(3)热爱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4)第二课堂成绩合格;
(5)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要求(体育课批准免修者除外);
(6)大二以上学生英语四级必须达到合格水平(艺术类专业除外);
(7)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奖学金:
(1)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各类处分的;
(2)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学校规定评奖年限的;
(3)未完成培养方案相应年限所要求的学习任务的;
(4)学年内出现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5)其他经学生工作部(处)认定不能参加评奖的情况。
四、奖学金名额分配:
学院
人数
机械工程学院
1
电气工程学院
2
计算机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核科学技术学院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设计艺术学院
建筑学院
数理学院
衡阳医学院
4
药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护理学院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语言文学学院
五、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
2.各学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小组,对符合参评条件者进行评选,评审通过的名单院内公示3天;
3.学院评审小组撰写评审报告并上报;
4.学生工作部(处)召开部务会,对学院推荐参评名单进行审核、公示、确定获奖名单。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评审报告、学生申请表,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207房)。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上午12:00。
七、表彰与监督
1. 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由学校报送资助方审定后下发表彰决定,通过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奖学金。
2.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中止奖励资格: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获奖材料造假,故意隐瞒、虚报家庭经济情况,与评选资格、依据不符合者;
生活不节俭,利用奖学金请客吃饭等不正当消费者。
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反映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电话:0734-8281106。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8日
附件:
2021年南华大学第三届“至善德奖学金”申请表
学院: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学制
政治面貌
民族
联系电话
专业
年级
学号
身份证号
家庭困难等级
学习情况
成绩得分:
综测得分:
成绩排名: (名次/总人数)
综测排名: (名次/总人数)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申请理由
(含家庭经济情况、在校学生表现)
签名:
年 月 日
学
院
意
见
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公章)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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