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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华大学第三届“至善德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9-24 资助中心 



各学院:

201810月,长沙至善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勇于创新,顺利成长成才,在南华大学设立“至善德奖学金”,现将本年度“至善德奖学金”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南华大学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奖励规模及标准:

20/年,5000/人。

三、奖励条件:

符合《南华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南华政发〔202016号)第二条关于学生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且未获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助人为乐;

3)热爱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4)第二课堂成绩合格;

5)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要求(体育课批准免修者除外);

6)大二以上学生英语四级必须达到合格水平(艺术类专业除外);

7)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奖学金:

1)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各类处分的;

2)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学校规定评奖年限的;

3)未完成培养方案相应年限所要求的学习任务的;

4)学年内出现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5)其他经学生工作部(处)认定不能参加评奖的情况。

四、奖学金名额分配:

学院

人数

机械工程学院

1

电气工程学院

2

计算机学院

1

土木工程学院

1

化学化工学院

1

核科学技术学院

1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1

设计艺术学院

1

建筑学院

1

数理学院

1

衡阳医学院

4

药学院

1

公共卫生学院

1

护理学院

1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1

语言文学学院

1

五、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

2.各学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小组,对符合参评条件者进行评选,评审通过的名单院内公示3天;

3.学院评审小组撰写评审报告并上报;

4.学生工作部()召开部务会,对学院推荐参评名单进行审核、公示、确定获奖名单。

六、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评审报告、学生申请表,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207房)。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929日上午1200

七、表彰与监督

1. 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由学校报送资助方审定后下发表彰决定,通过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奖学金。

2.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中止奖励资格: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获奖材料造假,故意隐瞒、虚报家庭经济情况,与评选资格、依据不符合者;

生活不节俭,利用奖学金请客吃饭等不正当消费者。

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反映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电话:0734-8281106


学生工作部

2021918




附件:

2021年南华大学第三届“至善德奖学金”申请表


2021年南华大学第三届“至善德奖学金”申请表

学院: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学制


政治面貌


民族






联系电话


专业


年级


学号


身份证号

 


家庭困难等级


学习情况

成绩得分:

综测得分:

成绩排名:   (名次/总人数)

综测排名:  (名次/总人数)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申请理由

(含家庭经济情况、在校学生表现)


















 

签名:

     









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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