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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的通知
2025-03-03 资助中心 

各学院

为优化资助资源配置,根据《南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修订)》(南华学[2020]7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经济确有困难学生补充入库,将经济情况明显好转的学生调整出库。现启动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一)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2024年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近期因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因灾情、病情导致或加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上学期已认定、且家庭经济情况无明显变化的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二)2024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当前家庭经济情况发生明显好转,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

二、工作流程

(一)针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学生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南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完成线上申请;

2.班级根据认定办法要求,就学生申请原因、日常表现、消费情况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调整意见

3.学院负责审核学生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公示无异议后,在学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并将认定学生信息上传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系统同时,填写《南华大学202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汇总表》(附件3),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组长签字,加盖公章,321日前将扫描件报送学生资助中心邮箱。最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导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

系统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2024年秋季学期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二)针对家庭经济情况发生明显好转的学生

家庭经济情况发生明显好转的学生向学院提交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或者降低困难等级的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填写《南华大学202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321日前将申请材料扫描件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并将电子版名册发送资助中心,同时在省资助系统进行等级调整或者调整出库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请学院高度重视认定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将调整认定的目的、意义、程序传达至每一位在校生,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把所有需要资助的学生都纳入认定范围;

(二)认定调整过程中应充分保护学生尊严和隐私,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三)认定调整过程中应畅通意见反映渠道,各学院要畅通意见反馈电话,接受本学院学生监督。学生资助中心开通意见反馈电话(0734-8281106),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四、其他说明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三个等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

2.学院应及时归档调整认定材料,学校认定通过的学生,可参评本学期的相关奖助学金;调整出库的学生如上学期已获评国家助学金,同样需要进行转评。

3.学生即日起至2025317前向学院进行申请



南华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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