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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凭证进入宿舍(公寓)的通知
2009-05-10 学工部宿管科  本站原创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生工作部、保卫处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入住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学生凭证进入宿舍的管理,特重申以下管理规定:

1、所有入住同学须凭有效的学生证件(学生证,考试证,借书证等)方可进出入住楼栋。

2、严禁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女生进入男生宿舍,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进入楼栋者,须凭有效的学生证件(学生证,考试证,借书证等)登记后由被访的同学带领方可入内,并规定好探访时间。

3、外来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等)登记后由被访的同学带领方可进入,并规定好探访时间。

4、晚归的同学出示有效的学生证件(学生证,考试证,借书证等)登记后方可进入。

5、禁止留宿异性,禁止留宿外来探访人员。

 

学生工作部

200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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