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圆梦行动”项目申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搭建实践创新、能力提升平台,根据《南华大学本科生“圆梦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现将本学期项目申报及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内容
详见《南华大学本科生“圆梦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学院初审公示(4月10日——5月10日)
2.学校评审、公示(5月11日——5月31日)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一年,中期检查工作另行安排。
(三)申报材料
1.《南华大学“圆梦行动”资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2.《“圆梦行动”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3.《“圆梦行动”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5)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对象
本次结题对象为2021年、2022年本科生“圆梦行动”公布的所有立项课题。
(二)结题材料
1.《南华大学“圆梦行动”资助项目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纸质版2份、电子版一份;
2.结项报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圆梦行动”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材料要求:
(1)助梦起航类:根据项目申报书参与学科竞赛、到高校/企业学习交流等支撑材料;
(2)公益服务类:根据项目申报书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等支撑材料;
(3)创新创业类:根据项目申请书开展的以技术、产品研发和专利成果转化为主要内容的创业项目;或依托自身专业知识申报创新创业项目等支撑材料。
3.结项答辩PPT电子版一份,答辩PPT一般应包含以下几部分:
(1)项目实施情况;
(2)项目建设成效(可包含学生及社会反响、个人及团队成长等);
(3)项目特色与创新;
(4)经费执行情况;
(5)项目建设改进、提升思考。
(三)结题评审
1.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的课题项目进行结题评审,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评定并公布结题结果。
2.对因不按规定时间、相关要求申请结题的项目以及连续两次申请结项未通过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取消后续经费支持,并相应核减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申报项目指导数。
三、相关要求
1.深入宣传,积极推进。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圆梦行动”,申报工作坚持“总体统筹,总量控制,择优立项”的原则,努力打造“一院一品”优秀资助育人项目,突出资助育人工作导向。
各学院需按照项目申报指导数(附件6)择优选报,并指导、督促已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申报与结题验收工作,于5月10日下午5点以前将学院申报材料已及结题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均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逾期未报视为学院弃权。
2.强化创新,突出导向。各学院应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目标组织立项,申报项目应集中优势、注重质量,项目执行过程中要结合构建优良学风,突出专业特色,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和专业基础,在深化资助育人内涵的同时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3.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各学院应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规范项目执行流程,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项答辩等工作。各学院要充分发挥项目的育人功能,努力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和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长效机制,深入挖掘圆梦行动项目的育人功能,切实发挥资助育人作用。
南华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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