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雨母校区笃行园1-5栋学生公寓空调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采购活动。
一、谈判项目:南华大学雨母校区笃行园1-5栋学生公寓空调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1.项目内容:南华大学雨母校区笃行园1-5栋学生公寓空调租赁服务。
2.合作方式:南华大学提供空调安装场地,供应商负责将空调安装到指定地点,由南华大学向租赁空调的学生收取空调使用维护费,供应商与南华大学按照实际租赁空调的学生人数一学年结算一次空调租赁费用。
3.项目要求:2024年8月15日前按照南华大学的要求,完成南华大学雨母校区笃行园1-5栋学生公寓1500余间宿舍的空调安装。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文件规定的条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8 具有国家认证的空调工程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或者空调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 谈判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国家认证的空调工程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或者空调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④以前承担过学校类似项目(空调销售或租赁)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①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留复印件,③和④留复印件,原件备查),到南华大学学生工作处 102 办公室经审核确认后方可获取谈判文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凡资料不全者将被拒绝报名。
2. 凡资料不全、谈判申请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获取谈判文件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拒绝。
3. 投标人将场地服务费200元转账到学校指定账户,凭财务处开具的发票到学生工作处102房获得招标文件(无论是否参与投标、是否中标,场地服务费均不退还)。报名成功后投标方须缴纳0.5万元投标保证金,并到南华大学财务处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当天凭财务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到学生工作处会议室参与竞争性谈判。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报名、获取地点: 南华大学学生工作处102室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2. 递交地点:南华大学学生工作处二楼会议室
3. 定标方式:参照竞争性谈判方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伍老师
地 址: 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南华大学学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734-8282285(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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