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年长沙市生殖医学医院为鼓励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德才并进、全面发展,帮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南华大学设立“刘习明奖学金”。现将第七届“刘习明奖学金”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医学生。
二、名额分配与奖金金额
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名额30个,每个名额奖学金为2000元。根据我校在校非大一医学类学生人数,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2024年医学类专业入库人数
奖学金名额
衡阳医学院
809
12
药学院
277
4
公共卫生学院
253
护理学院
320
5
船山学院
305
合计
1964
30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未受处分;
3.诚实守信,为人正直,道德品质优良,热爱医学事业;
4.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30%以内;
5.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身心健康,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他有益活动;
6.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本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一等助学金的同学。
四、评选程序
1.学生工作部(处)下发评审通知,明确各初评学院推荐名额;
2.学生个人申请;
3.各学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小组,对符合参评条件者进行评选,评审通过的名单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撰写评审报告并上报学生资助中心;
4.学生工作部(处)召开部务会,对学院推荐参评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授奖人选名单,并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即确定获奖名单。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评审报告、学生申请表、汇总表,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
六、表彰与监督
1.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报资助方审定后,由学校下发表彰决定,通过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奖学金。
2.上年度获奖学生提交年度个人情况汇报;
3.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中止奖励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获奖材料造假,故意隐瞒、虚报家庭经济情况,与评选资格、依据不符合者;
(3)生活不节俭,利用奖学金请客吃饭等不正当消费者。
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反映至学生工作部(处)207室学生资助办公室。电话:0734-8281106。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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