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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南华大学“刘习明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12-16 资助中心 

各学院:

2016年长沙市生殖医学医院为鼓励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德才并进、全面发展,帮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南华大学设立“刘习明奖学金”。现将第“刘习明奖学金”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医学生。

二、名额分配与奖金金额

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名额30个,每个名额奖学金为2000元。根据我校在校非大一医学类学生人数,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2024年医学类专业入库人数

奖学金名额

衡阳医学院

809

12

药学院

277

4

公共卫生学院

253

4

护理学院

320

5

船山学院

305

5

合计

1964

30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未受处分;

3.诚实守信,为人正直,道德品质优良,热爱医学事业;

4.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30%以内

5.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身心健康,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他有益活动;

6.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本学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一等助学金的同学。

四、评选程序

1.学生工作部(处)下发评审通知,明确各初评学院推荐名额;

2.学生个人申请;

3.各学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评审小组,对符合参评条件者进行评选,评审通过的名单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撰写评审报告并上报学生资助中心;

4.学生工作部(处)召开部务会,对学院推荐参评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授奖人选名单,并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即确定获奖名单。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评审报告、学生申请表、汇总表,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1223日。

六、表彰与监督

1.获奖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报资助方审定后,由学校下发表彰决定,通过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奖学金。

2.上年度获奖学生提交年度个人情况汇报;

3.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中止奖励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获奖材料造假,故意隐瞒、虚报家庭经济情况,与评选资格、依据不符合者;

3)生活不节俭,利用奖学金请客吃饭等不正当消费者。

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反映至学生工作部(处)207室学生资助办公室。电话:0734-8281106。


学生工作部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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