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9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该条例于2025年7月1日正式实施。7月2日上午,南华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开展《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专题学习会。各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心理专干、全体心理中心教师参加学习研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兼)郑宇对《条例》进行领学。
衡阳医学院党委副书记卢清华表示,《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作为全国率先以专项立法形式保障学生心理健康的地方条例,对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在主体责任方面,《条例》构建了 “家、校、社”协同责任体系,明确界定了家庭、学校、学生等各方主体在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中的责任,为学校开展家校协同工作、医校协同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在激励措施方面,《条例》明确“教师开展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可纳入教学考核评价、职称评聘成果认定或者学术性评价内容。”减少教师的考核顾虑,为一线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驾护航。
核科学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徐婵娟表示,《条例》是湖南省为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做出的重要创举,标志着我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进入了依法治理、科学推进的新阶段。《条例》以法规的形式,系统性地将“三全育人”理念融入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在“全员”层面,构建了覆盖全社会、责任清晰、协同联动的育人责任网络;在“全程”层面,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从在校到居家、从线下到线上的整个成长周期;在“全方位”层面,将心理健康深度融入德智体美劳各育环节,形成立体多维、协同育人的强大合力。学校应参照《条例》要求,规范化、专业化地开展心理健康工作。
随后,全体与会教师针对《条例》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探讨,郑宇做总结讲话。郑宇指出,作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条例》精神,是履行职责、服务学生的必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更广泛的学习和培训,将《条例》要求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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